杜甫《房兵曹胡马》全诗翻译赏析

发布时间:2015-04-10 00:00

  房兵曹胡马

  杜甫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注释:

  1.兵曹:兵曹参军的省称,是唐代州府中掌官军防、驿传等事的小官。房兵曹不详为何人。

  2.胡:此指西域。大宛:汉西域国名,其地在今乌兹别克国境内,盛产良马。大宛名:著名的大宛马。

  3.锋棱:锋利的棱角。形容马的神骏健悍之状。

  4.竹批:形容马耳尖如竹尖。峻:尖锐。这是良马的特征之一。

  5.堪:可以,能够。托死生:马值得信赖,对人的生命有保障。

  6.骁腾:健步奔驰。

  译文:

  房兵曹的马是著名的大宛马。瘦骨棱棱,好比刀锋。两耳尖锐,如同削竹。四蹄轻快,犹如劲风。所向之地,空阔广漠。不怕险阻,可托生死。有如此奔腾快捷的良马,足可横行万里之外.

  赏析:

  此诗约作于玄宗开元二十九年(741),时杜甫在洛阳。杜甫本善骑马,也很爱马,写过不少咏马诗。此诗"前半论骨相,后半并及性情"(《唐诗别裁》语),可谓传神写意,自寓抱负,所以前人说是"为自己写照"(《读杜心解》)。首联写其出身不凡,傲骨铮铮;次联写其峻健敏捷,颔联写其忠诚勇猛的品性;尾联期望骏马立功于万里之外,当是与房兵曹共勉之意。整首诗写得矫健豪放,沉雄隽永。《杜诗详注》引明张綖语:"此四十字中,其种其相,其才其德,无所不备,而形容痛快。"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约作于741年(唐玄宗开元二十九年),当时杜甫在洛阳,正值诗人漫游齐赵,飞鹰走狗,裘马清狂的一段时期。杜甫本来善于骑马,也很爱马,写过不少咏马诗。此诗“前半论骨相,后半并及性情”(《唐诗别裁》),诗人传神写意,自寓抱负,所以前人说是“为自己写照”(《读杜心解》)。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首联写其出身不凡,傲骨铮铮;次联写其峻健敏捷,颔联写其忠诚勇猛的品性;尾联期望骏马立功于万里之外,当是与房兵曹共勉之意。整首诗写得矫健豪放,沉雄隽永。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注家一般认为作于开元二十八年(740)或二十九年,正值诗人漫游齐赵,飞鹰走狗,裘马清狂的一段时期。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象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维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难道不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吗?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南朝宋人宗炳的《画山水序》认为通过写形传神而达于“畅神”的道理。如果一个艺术形象不能“畅神”,即传达作者的情志,那么再酷肖也是无生命的。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前人讲“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钱泳《履园谈诗》),这个要求杜甫是做到了。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读者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大宛素以产“汗血宝马”著称),非凡马可比。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经跃然纸上了,展现了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到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像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维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说:“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的“写意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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