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的风流情事(一)

发布时间:2016-10-22 00:00

  引导语:元稹的对亡妻的悼亡诗可谓是让人潸然泪下,而可悲的是,即使元稹如此爱他的妻子韦丛,他的风流韵事却一点也不少,甚至在韦丛新逝,就纳妾快活了,今天我们来讲一下元稹的风流情事。

  扑朔迷离的崔莺莺

  元稹著有传奇《莺莺传》,亦称《会真记》,描写了张生与崔莺莺恋爱,然后又将她抛弃的故事。唐贞元年间,有位俊爽才子叫张生,游览蒲州时寓居普救寺,遇到崔家寡妇郑氏携家人回长安路过此处,也暂住普救寺。不巧发生兵乱,幸得张生周旋,郑氏才免遭劫难。事后郑氏设宴感恩。大胆席上张生认识了郑氏之女崔莺莺,当时就被迷得神魂跌倒。本来凭着救命之恩,张生若向郑氏求娶崔莺莺,郑氏未必不应允。可张生嫌迎亲嫁娶的程序太费时间,不愿久等,直接求助于崔莺莺的侍女红娘。红娘教以诗文传情。起初崔莺莺拘于礼教约束,不敢表露心迹,但在张生的不懈追求下,终于决定追求自己的爱情。她与张生私会于西厢下,委身于他,从此“朝隐而入,暮隐而出”。

  王叔晖绘

  张生不愿自己求亲,反让崔莺莺向母亲请求。崔莺莺无法启齿,终致二人婚事不成。不久张生西去长安,崔莺莺亦不挽留。数月后张生再回蒲州,再以文章挑逗,但崔莺莺此时已明张生心迹,忧愁终日。二人临别时,崔莺莺痛言道:

  “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殁身之誓,其有终矣,又何必深感于此行?”

  崔莺莺虽已明了自己被抛弃的遭遇,然后他话中仍渴望张生能够善始善终,给她一个名分。可张生毫无表示,第二天就走了。

  张生应试不中,滞留京城,闲暇又写信给崔莺莺,并送去花粉和口红。崔莺莺回信不卑不亢,诉说当初对爱情的渴望,后悔不该早早委身。然而言辞中仍表露出对张生的情意,对于爱情,还抱有一丝希望。她还寄上玉环、乱丝等以示对爱情的忠贞。可张生不以为意,将崔莺莺的信拿给朋友看,使友人据此作诗赋,这之后,二人是“渐行渐远渐无书”,那份感情也被张生划上了无情的句号。

  本来男子始乱终弃的故事在唐朝极其寻常,时人没有非议,后人亦没必要横加指责。可是张生事后不但毫无愧意,还极其不要脸地说道: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张生恬不知耻地将崔莺莺比作“尤物”,认为她是红颜祸水,谁娶谁倒霉。自己与她断绝关系,倒也算悬崖勒马、善于补过了。真乃无耻至极!对于此段,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评曰:

  “文过饰非,遂堕恶趣。”

  看到这里有人会说:“《莺莺传》只是元稹写的传奇,负心汉是张生,又不是元稹!”诚然,艺术高于现实,但也脱离不了现实。严格意义上来将,一切文学作品都属作者的“自传”,能展现作者的思想、审美及情感倾向。《莺莺传》中的情节,虽不可能都是元稹亲身经历过的,但张生的身上定然或多或少地有着元稹的影子。

  自宋以来,学者多认为《莺莺传》是元稹的自传体小说,陈寅恪《读莺莺传》说:

  “《莺莺传》为微之(元稹的字)自叙之作,其所谓张生即微之之化名,此固无可疑。”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亦云:

  “《莺莺传》者,即叙崔、张故事,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

  然而亦有学者仔细考据元稹生平,找出“元稹自叙说”的诸多破绽,由此判定张生并非元稹,他只是元稹虚构出来的一个艺术形象而已。

  往日之事,已如云烟,今人再怎么追索恐怕也难以得见全豹,真情如何,还是留给博学者详考吧。

  一生挚爱韦丛

  元稹虽出身书香门第,但父亲在他八岁时就不幸去世,其母郑氏只好带着他去凤翔投靠娘家。这之后元稹的生活十分艰难,其《同州刺史谢上表》中自叙曰:

  “臣八岁丧父,家贫无业,母兄乞丐以供资养,衣不布体,食不充肠。幼学之年,不蒙师训,因感邻里儿稚,有父兄为开学校,涕咽发愤,愿知诗书。慈母哀臣,亲为教授。”

  由此可见元稹的母亲郑氏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不但努力供给元稹衣食,还亲自教授诗书。后来元稹的好友白居易对郑氏大加称赞曰:

  “今夫人女美如此,妇德又如此,母仪又如此,三者具美,可谓冠古今矣。”

  元稹天赋过人,学习很快,九岁便能作诗,令长辈惊叹,加之他迫切渴望通过科举改变生活,故而他很早就走上了应举之路。

  唐德宗贞元九年(793),十五岁的元稹明经及第。贞元十九年(803)春,二十四岁的元稹中书判拔萃科第四等,授秘书省校书郎。与他一同考中的还有他一生的挚友白居易。也是在这一年,元稹娶京兆尹韦夏卿之幼女韦丛为妻。时年韦丛二十岁。

  关于这桩婚姻,后人多指元稹攀附权贵,其中陈寅恪的评价最为苛刻:

  “微之所以弃双文(即莺莺)而娶成之(韦丛字),及乐天(白居易字)、公垂(李绅字)诸人之所以不以其事为非,正当时社会舆论道德之所容许。但微之因当时社会一部分尚沿袭北朝以来重门第婚姻之旧风,故亦利用之,而乐于去旧就新,名实兼得。然则微之乘此社会不同之道德标准及习俗并存杂用之时,自私自利。综其一生行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岂其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

  “巧婚”的评价是否确实呢?先看韦夏卿的官职,时任京兆尹,即京城的长官,这样的官职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不久又改任太子宾客、检校工部尚书。太子宾客是东宫属官,官职不算高,而检校工部尚书则是个虚职。可见当时韦夏卿的仕途并不顺利,又据其诗文,可见他当时已有隐退之意。

  元稹、韦丛结婚不久,韦夏卿改任东都留守,赴洛阳上任。韦夏卿疼爱幼女,遂带上女儿女婿一起到洛阳。时元稹尚未发迹,在洛阳没有宅邸,就住到了岳父家。三年后,韦夏卿就去世了。

  这样看来,元稹与韦丛结婚似乎也未给他的生活带来多大改善,终韦夏卿在世,元稹也只是个校书郎。韦夏卿除了在经济上能给他帮助外,仕途上似乎也帮不了他多少。

  个人的观点是,要说元稹娶韦丛全是政治考量那是不客观的,但若说完全出于爱情,也不大现实。

  白居易《唐河南元府君夫人荥阳郑氏墓志铭并序》中称当时“天下有五甲姓”,即崔、卢、李、郑、王。而仅次于“五姓七家”的就是京兆韦氏,其为关陇集团的核心成员,俗称“城南韦杜,去天尺五”。这些大族相互通婚,势力盘根错节,甚至连皇帝都不放在眼里。

  元稹做了韦氏的女婿,无形中就成了那些权力高层的“自己人”。要说这桩婚姻一点政治利益没有,那显然是不可能的。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唐文宗为太子求娶郑氏之女,郑氏断然拒绝,将女儿嫁给了崔氏,而那崔氏的家长不过是个九品芝麻官。元稹父亲已亡,无权无势,能迎娶韦氏之女实属罕见,想来韦夏卿对元稹是很欣赏的。又根据元稹诗中对韦丛的描写,可见韦丛也是极为倾慕元稹的才华的,且心甘情愿与其过苦日子。韦丛对元稹,真爱无疑!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二十八岁的元稹又与好友白居易同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元稹为第一名。他上疏言事,受到唐宪宗的赏识,但因锋芒太露,随即被贬河南县尉。不久母亲病故,元稹守孝三年。元和四年(809),元稹任监察御史。御史负责监察百官,观政得失,可见宪宗对他还是非常器重的。

  是年春,奉命出使剑南东川。他在蜀地平反冤案,举报贪官,触犯了朝中官僚和藩镇集团。不久即遭外遣——分务东台,被赶到了洛阳的御史台任职。正值仕途受挫之际,元稹再遭晴天霹雳。这年七月九日,他的爱妻韦丛不幸去世了。

  元稹之伤悼之情,可从其诗文窥视无余。其《亡祭妻韦氏文》曰:

  “夫人之生也,选甘而味,借光而衣,顺耳而声,便心而使。亲戚骄其意,父兄可其求,将二十年矣,非女子之幸耶?逮归于我,始知贱贫,食亦不饱,衣亦不温然而不悔于色,不戚于言。

  “他人以我为拙,夫人以我为尊;置生涯于濩落,夫人以我为适道;捐昼夜于朋宴,夫人以我为狎贤,隐于幸中之言。呜呼!成我者朋友,恕我者夫人。

  “始予为吏,得禄甚微,以日前之戚戚,每相缓以前期。纵斯言之可践,奈夫人之已而。况携手于千里,忽分形而独飞。昔惨凄于少别,今永逝与终离。将何以解余怀之万恨?”

  文中可知,韦丛嫁元稹前,过的是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但嫁元稹后,过的却是贫苦的日子,但韦丛丝毫不抱怨,还对元稹多加勉励。元稹之悲,一是忆妻之贤,二是恨与妻同苦之后不能同甘。

  两年后,元稹又作《遣悲怀三首》以抒对亡妻的思念:

  其一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

  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

  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

  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其二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

  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

  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其三

  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

  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

  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此诗仍是回忆往事,诉说无限思念之情。末句“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尤为感人,也可见元稹深以未能让妻子幸福快乐为遗憾。蘅塘退士对此诗评价颇高:

  “古今悼亡诗充栋,终无能出此三首范围者。勿以浅近忽之。”

  而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的评价似乎更加深入、客观:

  “所以特为佳作者,直以韦氏之不好虚荣,微之之尚未富贵,贫贱夫妻,关系纯洁,因能措意遣词,悉为真实之故。夫唯真实,遂造诣独绝欤!”

  元稹又作《离思五首》,借物抒情,抒发了对韦丛刻骨的思念:

  其一

  自爱残妆晓镜中,环钗漫篸绿丝丛。

  须臾日射胭脂颊,一朵红苏旋欲融。

  其二

  山泉散漫绕街流,万树桃花映小楼。

  闲读道书慵未起,水晶帘下看梳头。

  其三

  红罗著压逐时新,吉了花纱嫩麴尘。

  第一莫嫌材地弱,些些纰缦最宜人。

  其四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其五

  寻常百种花齐发,偏摘梨花与白人。

  今日江头两三树,可怜和叶度残春。

  其中第四首传诵最广,“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是一句爱情宣言,表明自己从今以后对其他女人再无兴趣,然而元稹却没有真正做到。故清代王闿运《手批唐诗选》在末句批道:“所谓盗亦有道!”通俗地说,就是一本正经的厚颜无耻!

  客观地评价,元稹对韦丛还是爱得很深的,但这种爱中夹杂着太多感激的成分,不够纯粹,也不够专一。然而韦丛作为元稹的原配正妻,她在元稹心中的地位是其他所有女人都无法相比的。在元稹心中,韦丛是他的家人,而其他女子,不过是替代品或玩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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