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2-10

  导语:王安石当政时期致力于变法,想要解决北宋当时的问题,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文学网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略论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摘 要:作为北宋中期统治阶级的自救运动,王安石变法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变法最终以失败而告终,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统治集团坚定有力的支持、王安石性格上的缺陷以及变法内容与实践的脱节。

  关键词:王安石;变法;性格;脱节;失败

  在以中国历史为研究对象的国外汉学界里,王安石的知名度和受关注程度,属于最高的一类。对其褒贬评价,遂成为国际学术界的一大题目,影响、左右着国际视听。一般认为,王安石变法是北宋中期针对“三冗”、“两积”社会弊病而实施的一次大变法,是历史发展趋势的客观要求所需。然而,暴风骤雨似的变法如昙花一现、转瞬即逝,以失败而告终的命运留给历史深深的思索和无穷的遗憾。由于受社会大气候的影响,二十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以邓广铭、漆侠为代表的学者多从阶级斗争的角度来认识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近年来,研究视野逐渐转向变法本身,历史学家更加关注变法内容存在的弊端、变法过程中出现的蜕变以及王安石的个人品质等方面。笔者试从统治集团的支持力度、王安石性格上的缺陷以及变法内容与实践脱节三方面来分析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以期做出更客观、公正的评价。

  一、缺乏统治集团坚定有力的支持

  在北宋中期内忧外患日益严重的社会条件下,王安石变法可以说是一场统治阶级的自救运动。它需要整个统治阶层的大力支持才可能成功。但实际变法过程中宋神宗由坚决支持到怀疑、动摇;司马光、韩琦等元老重臣百般阻挠;变法派内部走向分裂。这一切使得团结、统一的中央权力架构难以实现,王安石变法的失败终成必然。

  治平四年(1067年),年仅20岁的宋神宗即位,次年即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进行变法。宋神宗起用王安石,一方面是神宗个人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有作为的君王,恢复汉唐的强盛;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对王安石才干的赏识和对其变法主张的赞同。变法之初,在宋神宗的支持下,均输、市易、青苗等法相继颁布实行;赋予王安石人事任命权的“制置三司条例司”也于熙宁二年(1069年)正式成立。虽然变法过程中有反对派的攻击,但由于神宗坚定的站在王安石一边,最大限度地强化了王安石的执政力量,使其能突破反对派的重围,坚定不移的推行新法。但随着王安石的两次罢相和变法中产生弊端,宋神宗对王安石的态度有所改变:由毫无保留的支持转为有保留的支持,更多的时候,则持保留或反对意见。宋神宗态度转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君权和相权的冲突。纵观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漫长历程,君权和相权处于此消彼长的矛盾统一状态之中。当相权威胁君权时,二者的矛盾冲突势必展开。为了维护君王权威,削弱宰执权力,实行专制独裁便成为历代统治者奉行的准则,神宗当然也不例外。二是反对派的影响。司马光、韩琦等元老重臣因反对变法而出守地方,但仍坚决反对新法,频繁上疏。如判大名府韩琦,在熙宁三年二月一日上疏,专门条陈青苗之害。宋神宗览后对王安石等执政大臣曰:“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朕始谓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如此!且坊郭安得青苗,而亦强与之乎!”

  ① 司马光、范缜、赵瞻、欧阳修、苏轼等也相继上书反对新法,使得宋神宗不得不重新考虑自己的立场。三是新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熙宁七年(1074年)三月的“市易司违法”案, 曾为变法主力的曾布公开反对市易法。这使宋神宗对新法产生怀疑,对王安石的信任度日益降低。由于宋神宗的动摇,一方面使王安石无法全身心的投入变法大业,另一方面使保守分子更加顽固,千方百计阻碍新法,使支持变法的社会舆论更难打开。“王安石何幸而遇励精图治的神宗,得以施展抱负,又何不幸而遇纵容中道斋熏莸于一器的宋神宗,不得竟全其功,实为荆公之不幸亦为宋代中华民族的不幸。”②

  统治阶层中,元老重臣的地位至关重要。王安石缺乏官僚阶层的支持使其变法举步维艰。比如熙宁二年的“新内阁”成员,宰相曾公亮、富弼,参知政事唐介、赵抃因循守旧、泥古不化,被时人讽为“老”“病”“死”“苦”,难以成为变法的支持力量;而曾经推荐或称赞过王安石的首辅大臣如文彦博、司马光、吕公著都陆续站到反对者阵营。元老重臣反对,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认为王安石的“三不足”精神是对儒家文化的反叛。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儒家文化,“畏天命”、“畏人言”、“法祖宗”的精神作为儒家文化的精髓深入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王安石“三不足”口号的提出打破了人们几千年来的思维定式,对儒家传统文化无疑是一种挑战。因此,司马光等大臣坚决反对,视其为异端。另一方面是他们的利益集团局限性,司马光代表北方大地主阶级的利益,而王安石是南方中、小地主阶级的代言人。为了维护本阶层的利益,司马光坚决反对王安石的“开源”主张。

  随着变法的深入,变法派内部也发生了分裂。先有苏辙因异见而辞官,中有曾布因得罪王安石而被逐,后有“护法善神”吕惠卿与王安石龌龊频生而罢政。变法派分裂一方面是因为王安石缺乏政治谋略,不善于化解内部矛盾;另一方面也与王安石用人不当有关。

  缺乏统治集团坚定有力的支持是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宋神宗的动摇,变法派的分裂,加上不能调和与反对派的政治矛盾,改革派阵营不断缩小,反对派势力不断壮大,最终导致了变法措施的难以实行。

  二、王安石性格上的缺陷

  陆九渊是宋明理学陆王学派的奠基者。他所著的《荆国王公祠堂记》一文可以说是南宋初年以来第一篇对王安石身后所受不公正待遇大鸣不平的传世之作,其中评价王安石人品:“英特超迈,不屑于流俗,声色利达之习,介然无毫毛得以入于其心。洁白之操,寒于冷霜,公之质也。”③其赞扬之情溢于言表。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他曾多次称赞王安石的德识和才学,“荆公德行”;④“王介甫为相,亦是不世出之资”;⑤“欲凌跨扬韩,掩迹 颜孟”。⑥ 等等,可谓赏识有加。

  人无完人。在高度赞扬王安石人品的同时,朱熹也指出了王安石性格上的弱点:“其为人,质虽清介而器本偏侠,志虽高远而学实凡近”,⑦“天资已有拗强处”。⑧宋神宗当年曾问程颢“王安石是圣人否?”程颢回答说:‘公孙硕肤,赤舄几几’圣人气象如此。王

  安石一身尚不能治,何圣人为!”⑨朱熹认为此段对话“最说得荆公著”。⑩两宋时期,理学与荆公新学曾作为对立面而存在,朱熹对王安石的评价虽有失偏颇,但有一点,其执拗、偏狭、刚愎自用已为公论。在心理学上,这被称为偏执人格。偏执类型的人,一般都具有强烈的自尊心,并十分敏感、固执己见,自命不凡。此外,人格偏执的人,还十分缺乏同情心,不能站在他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易将错误推委他人或者种种客观原因。凡此种种,都会使当事人在待人处事中表现出种种偏向、偏见、偏信、偏激行为,并给其人际沟通带来极大的阻碍。王安石在变法过程中,一贯我行我素,导致权力集团与之分裂。司马光、韩琦等大臣和王安石一样也主张变革,希望“社稷长久”,只是在具体方式和手段上存在差别。司马光的“节流”主张本有许多可取之处,如果王安石能够兼容并蓄、合理利用,其变法的内容将更加完善,变法中的阻力也会相应减少。但王安石的偏执使他不是本着“求同存异”的态度化解矛盾,而是凭借宋神宗的支持,严厉打击“异见”者,最终和反对派的矛盾激化到无法调和的地步。如在欧阳修的去留上王安石认为“修附丽韩琦,以琦为社稷臣。如此人,在一郡则坏一郡,在朝廷则坏朝廷,留之安用?”①由此,王安石的心胸可见一斑。由于王安石的反对,司马光、吕公著、韩琦等纷纷被逐到权力的边缘,导致变法派和反对派的尖锐对立,以至互相人身攻击。反对派以司马光、吕公著、韩琦为代表结成强大的反对阵营,使王安石变法过程困难重重。

  新法实施过程中产生了很多弊端,王安石的偏执使其无法正视弊端,改正错误。如熙宁四年(1071年),开封知府韩维报告:境内民众为了规避保甲法,竟有“截肢断腕者”,②宋神宗就此事问及王安石,不想王安石认为: “此固未可知,就令有之,亦不足怪。今士大夫睹新政,尚或纷然惊异,况于二十万户百姓,固有蠢愚为人所感动者,岂应为此遂不敢一有所为邪?”宋神宗听了颇为不悦地说:“民言和而听之则胜,亦不可不畏也。”③王安石听了仍是不以为然。因为在他看来,就连士大夫之言都可不予理睬,更何况是什么民言!王安石如此极端的看问题,难怪人们都称他为“拗”相公。

  综上所述,王安石的刚愎自用、执拗、偏激,使其陷于孤立的英雄主义的绝境。王安石的变法运动,不仅没有下层民众的支持,而且没有得到上层幕僚的协助。他既不愿接受别人的批评,又不能进行自我批评。他认为自己的主张是绝对正确的,所以自始自终他就脱离了实践,不能从实践中去体验生活,纠正自己。不喜逆耳忠言,而好阿谀,孤立的英雄终将失败,这是历史的必然。

  三、新法内容与实践的脱节

  王安石变法以失败而告终的命运,留给后人深深的思索。已故漆侠先生认为:“王安

  石变法失败,无疑是历史上一个进步力量的失败。”④王曾瑜则认为王安石“富国有术,强兵无方”,对其变法基本上持否定态度。笔者试从辨证的角度分析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及其实践效果,以对其变法失败的原因能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富国之法

  均输法(熙宁二年七月) 由总管东南六路财赋的发运使,以500万贯钱和300万石米作为籴本,根据“徙贵就贱,用近易远”⑤的原则,灵活筹办上供物品。均输法的基本做法,就是通过国营商业机构,对于全国商品实行强制性的收购、运销,并把原来不属于商品的封建贡赋也强令投入商品市场。即“在官府直接经营和控制之下,促进商品交换,一方面限制豪强兼并,一方面扶助中小商业和手工业的政策发展。”⑥这一措施只在东南六路推行,而且只限于对汴京的物资供应,后来主管均输法的薛向调任他职,均输法就停止实行了。

  青苗法(熙宁二年九月) 各地方政府于每年正月和五月两次贷款、谷给农民,按户等高低规定借贷数目,借贷期限为半年,出息二分。当时民间利息很高,一年以五分为常,甚至有超过二倍到三倍的。此法旨在“散惠兴利,以为耕敛补助, 多益寡而抑民豪夺”,实现“广蓄积、平物价,使农人有以赴时趋事,而兼并不得乘其急”。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防止借户逃亡,出现了“抑配”,“散裱”等办法,强迫领借。有的县未贷款也向农民索息。因为反对者众,王安石被迫废止青苗钱抑配,但因此授人以柄,反对派以此为借口,对其猛烈的攻击。

  市易法(熙宁五年三月) 首先在京师设市易务,掌管一百万贯周转金,“择通财之官以任其责,仍求良贾为之辅”,以达到所谓“因得取余息以给公上,则市物不至于腾踊,而开阖敛散之权不移与富民”②目的。除京师外,此法后推行到杭州、成都、广州等几十个重要城市。市易务作为垄断性官营商业机构,向商人发放贷款或者赊贷货物,“若半年纳,即出息一分,一年纳,即出息二分”,③过期不输息外,每月加罚钱百分之一”④易法的推行,在当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垄断,平抑了物价,也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但从长远来看,市易法在剥夺大商人垄断地位的同时建立了官府的垄断经营。在中国封建社会前期,桑弘羊等人实行盐铁官营,尚有打击奴隶主工商业的积极意义,而在封建时代后期的市易务,就只能阻碍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是不折不扣的倒行逆施。由于保守派的反对和变法派内部的分裂,此法最终不了了之。

  农田水利法(熙宁二年十一月) 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其工料由当地居民照户等高下分派。凡单靠民力不能胜任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此法的颁布,“体现了王安石‘以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和‘欲富天下资之天下’的思想原则,既是宋神宗主张发展生产扩大税收的措施,也是王安石一贯重视水利事业和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⑤然此法遭 到保守派的反对,但还是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六八》记载:从熙宁三年到熙宁九年,各地兴修水利一万七百九十三处,受益的农田达三十六万多顷,官田近二千顷。农业发展,政府收入也有了增加。

  募役法(熙宁四年十月) 又称免役法,即把差役变成雇役。过去承担各种差役的民户不再服役,按户等高下出役钱,又称免役钱。过去不当差的官户、城郭户、未成丁户、单丁户、女户、寺观户等也要出钱,称为助役钱。为了防备灾荒时役钱征收不足,平时多收二成,称为免役宽剩钱。此法使大量农民返回乡里参加生产,使强制性劳役松弛了;而大量的免役纳钱无疑会增加政府收入,原来享有特权的势官形势之家,如今也要交钱,对兼并势力是很大的抑制。但在实行中问题很多,如原规定免役宽剩钱多收二成,实际征收达四五成。政府每年征收的免役钱多达一千八百七十二万九千三百贯,可见剥削之严重。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认为“盖熙宁之征免役钱也,非专为供乡户募人充役之用而已。官府之需用,吏胥之廪给,皆出于此……是假免役之名以取之,而复他做名色以役之也。”⑥库充盈而军事战斗力依然低下的原因由此可知。更严重的是“庸饯不除,差役依旧”。神宗曾认为:“已令出钱免役,保丁催税,失信民。”⑦可见此法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

  方田均税法(熙宁五年八月) 清查全国土地划分为五等,以此均定税额高低。此法的目的在于解决当时社会赋税负担不均的问题,打击豪强地主的兼并隐瞒行为,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周良宵认为“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正是后期封建社会中,国家赋入在由主要从丁口转化为主要从土地为来源的过程中,政府在全国规模上要求整理田籍的第一次尝试。” ①由于实施中丈量工作整齐划一,缺乏灵活性,此法仅在华北平原和关中盆地的五路进行,以后便停顿下来。

  经济改革是王安石变法的重心,均输、市易、青苗等法是经济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农田水利法和方田均税法虽在实行中出现了许多弊端,但其进步性不容怀疑。均输、市易、青苗三法各有其进步和局限性。王安石的本意是好的,但由于实施中用人的不当和对地方行政体系缺乏有效的影响力,其经济改革逐渐走向变质。在变法之初,王安石以“理财”、“抑兼并”为变法在经济上的两大目标,但新法实施的结果则与初衷大不相同,特别是他的“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②主张在变法全面展开后一直在变性的发展。宋神宗希望短时期内国富兵强,不愿意通过长时间的发展生产来实现目标。在强大的财政压力之下,王安石不得不把新法的重点放在了“取天下之财”上,即增大对社会财富的分割方面。这使王安石的经济改革具有了“敛财”的特性,虽然这种特性是当时的王安石无法认识到的。另外,均输、市易、青苗三法在打击豪商大贾,抑制兼并的同时增加了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力度,对货币的需求增加使北宋中期出现了严重的钱荒。官府的垄断性经营,钱荒危机的出现等都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强兵之术

  置将法(熙宁三年十二月) 针对更戍法造成的“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局面,规定禁军固定在一定辖区,由固定的将官,就地加以训练,“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士卒,平居训厉搜择,无复出戍,外有事而后遣焉”。③此法颁布后,北宋军事力量有了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抵御了辽、西夏的进攻。但由于军费被宋神宗“别项封桩”,以待抵御西夏,军队的装备和战斗力在和辽、西夏的战争 中仍处于劣势。

  保甲法(熙宁三年十二月) 把农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大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作保丁,选取地主中有“材勇”的人充当保长,大保长和都保正。同时规定在农闲时集合保丁,练习武艺;每一大保须于夜间轮派保丁值班巡查,以防止农民的反抗活动。另外还有保马法和在开封府设军器监等,在此不再一一罗列。

  军事的强弱是衡量一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置将法的进步作用无庸质疑,这在学界几乎成为共识。相比来说,保甲法受到的争议就比较多了。但如果考虑当时的历史条件,再仔细分析王安石的动机,我们就可能会赞叹王安石的先见之明。虽然保甲法有防范和镇压劳动人民的一面,但这是任何剥削阶级的国家机器都具有的职能。王安石实施此法的最主要的目的,是要用它作为通向民兵制即征兵制的桥梁,作为加强军事实力的一种途径借以改革北宋王朝“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的积弱局面。

  (三)教育和科举方面的改革

  在教育改革中,主要是在京师和州、县广泛兴建学校,在太学实行“三舍法”。王安石为“一道德”颁行《三经新义》,作为学校的统一教材。在科举改革方面,王安石为改变当时士人“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④的现状,废除明经、诸科,只以进士科取士;规定应举人不再考诗赋、帖经、墨义,而考经义和策、论,经义则以《三经新义》作为应试标准。

  王安石实行教育和科举改革的目的在于造就和选拔有用于天下国家的人才和用经术义理统一思想。有学者认为:“所谓一道德”就是要实行王学的思想专断,树立对王安石的信仰权威,乃是禁锢思想自由的反动措施。此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三经新义”的颁布是必要的。王安石要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他必须使一般民众明了自己的政治思想;欲使专制主义永远存在,他必须把全国人民变成专制主义的信徒。同时王安石提倡《三经新义》并未禁止其它新义。纵观中国科举制度的发展史,王安石的教育和科举改革无疑是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兴建学堂,实行“三舍法”,确立了“学”、“官”一体的教育任官体制,使更多的知识分子参与政治,为统治阶层输入了新的血液;第二、变诗赋取士为经术取士,有利于封建国家造就和选拔“通经致用”的人才;第三,罢帖经、墨义,以大义试经术,是科举考试的一个进步;第四,王安石断然罢黜诗赋,专以策论取士,比范仲淹的“先策论”、“简程式”更为彻底,也更有进步意义。第五,加试律令大义,可以促使士人粗通法律,有利于实行法治。

  不可否认,王安石变法的内容有强化君主集权、敛财等方面的局限性,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它的进步性更值得肯定。在实践中,由于一系列的原因,导致变法理论与实践的脱节。王安石变法失败后,北宋进入了更加集权、专制、黑暗的时代。

  四、结语

  王安石变法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举足轻重,在当今的学术领域内,对其评价众说纷纭,褒贬不一。笔者认为从以上三方面分析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 帝制时代的改革若想取得成功,不仅要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还要有统治阶级的大力支持。王安石变法中宋神宗态度日益动摇,元老重臣不予支持,变法派内部走向分裂。这一切都使其变法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功难以实现。

  第二, 作为一个政治家,其不仅要具备坚定的信念,远见的卓识,还要有完善的人格。要“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要善于听取不同的意见,善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改正自己思想和实践中的一切错误。王安石的偏执性格使他缺少一个改革家的政治谋略和完善人格,不善于化解矛盾,团结异己,不能改正变法实践中的弊端。其性格上的缺陷对变法失败产生了催化作用。

  第三, 一场变法的成功,不仅要保证理论的正确性,还要保持理论与实践的一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完善真理的唯一途径。而王安石及其变法派在实践中不仅不能完善理论,而且由于一系列原因导致实践与理论脱节。其失败的历史教训至今仍值得我们借鉴。


相关阅读
1 王安石《江上》

《江上》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江水漾西风,江花脱晚红。 离情被横笛,吹过乱山东。 鉴赏: 这首诗非常注意抓住江上特有的景物,从视觉和听觉两个角度,扣住秋天这特 【查看全文】

2 王安石变法内容

导语:王安石变法虽然没有成功,但是其推行改革的内容还是紫的我们学习的,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文学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酝酿变法 熙宁元年 【查看全文】

3 《壬辰寒食 王安石》阅读答案

壬辰寒食① 王安石 客思似杨柳,春风千万条。 更倾寒食泪,欲涨冶城潮。 巾发雪争出,镜颜朱早凋。 未知轩觅②乐,但欲老渔樵。 [注]①王安石任舒州通判的当年,长兄宜州司户王 【查看全文】

4 《伤春怨·雨打江南树》王安石

引导语:只要东风浩荡,春意便不会阑珊。通过这一举动,词人的惜春之情、留春之意便跃然纸上了。下面由小编与您一起分享《伤春怨雨打江南树》王安石,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伤 【查看全文】

5 书湖阳先生壁王安石

导语:《书湖阴先生壁》这一首诗用典十分精妙,读者不知典故内容,并不妨碍对诗歌大意的理解;而诗歌的深意妙趣,则需要明白典故的出处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文 【查看全文】

6 王安石的诗登飞来峰

引导语:王安石的诗《登飞来峰》中的飞来峰是杭州西湖灵隐寺前灵鹫峰。传说东晋时印度高僧慧理以为它象天竺国的灵鹫山,并说不知何时飞来,故而得名,下面是小编收集的这首诗 【查看全文】